從來也沒有想過要寫這樣的紀錄文,是這樣的,在網路上偶然看到開幕的廣告,晚上下班接小孩剛好有時間+剛好順路,就去了這個夜市,人潮還不錯,又有棚子搭著,台上也熱鬧滾滾的慶祝開幕,大家也都冒著寒冷站在台下,這裡的規劃完善,兩邊都有洗手間,動線也規劃的不錯,旁邊還有工作人員的辦公室,想必是有備而來

 

攤車陸續進駐,開張做小生意 

隔天就從新聞中看到才開幕一天的夜市被勒令停業,除了錯愕以外,實在令人哀嘆到底政府是出了什麼事,為什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呢?

仔細看了網路新聞後,自己都覺得好笑,已經在月中有跡象也確實發現,不是也有先期勸導,夜市團隊還是要蠻幹,政府只能等到事情發生才裁罰,這似乎是法治社會的悲哀吧!沒有犯罪事實就沒有辦法有作為;另外文中還提到,這樣的小確幸是大家需要的?沒錯,逛夜市是有趣的消遣,這也是我們從小到大的娛樂之一,但是真的需要這種地方的應該是攤販本身吧!他們賴此維生,雖然辛苦,但總是一個地方可以吸引人潮賺錢。

文中提到夜市人員尊重政府的決定,撤回人員,政府拼經濟也會輔導攤販合法,其實,要不要先對每個攤商設個稅籍編號並設立課稅機制才是重點吧!夜市裡的攤販大都是沒有繳稅的,有些著名的攤販人數眾多,收入或許也不錯,但是卻沒有幫忙到稅收,或許只有幫到地主養地,讓他有收入確也課不到稅或是讓主辦賺錢飽私囊,其實,在土地管理上,農地移作他用本來就沒有辦法合法更別說是輔導,所以,整個看起來就是先蠻幹再要求政府就地輔導並合法,這樣的邏輯好像已經在台中已經成為顯學,但,真的對嗎?

再來就要看看現在的新市長打算要如何處置了,是要讓台中再多一個夜市,還是要依照法源依據走,靜觀其變囉!小市民如我,衷心的也希望政府新團隊可以找到一個方法照顧大家,畢竟,現在謀生大不易,不然大家也都想要有一個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,不是嗎?

 

摘錄網路新聞如下

原文出處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營業僅1天-環中夜市被勒令停業-004239525.html

營業僅1天 環中夜市被勒令停業

〔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/台中報導〕位於環中路、近市政路的環中夜市廿六日才開幕,卻已被市府要求停業。市府廿九日表示,因該處為農業區,依法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,業者違法營業,已裁罰六萬元並要求停止營業。業者表示,尊重市府的處置,也請市府輔導合法營業。

26日開幕 27日被開罰六萬

經發局表示,環中夜市原本計畫九月在該地成立農產品展售市集,該局九月中旬會同都發局、農業局、水利局、地政局、警察局等前往勘查,並明確告知業者,該地為農業區用地,依法不得作為展售地。

經發局說,業者於十二月中旬舉辦農夫市集,市府聯合稽查小組隔天再前往勘查,發現業者已鋪設管線,為夜市預做準備,聯合稽查小組再度提醒該地不得做農業區以外用途使用,否則將依法進行裁處。

環中夜市廿六日正式開幕,經發局立即前往稽查,認定業者確實在農業區用地從事攤販集中場,都發局已在廿七日依「都市計畫法」相關規定對業者裁罰六萬元,並要求停止營業,未來如繼續營業,不排除連續裁罰。

環中夜市:盼政府輔導合法經營

環中夜市表示,尊重市府的處置,已撤回現場人員,但逛夜市是市民的小確幸,攤商也努力拚經濟,地方政府輔導夜市合法,有例可循,高雄市的金鑽夜市、台南市的花園夜市都是成功經驗,衷心期望市長林佳龍也能比照高雄、台南,輔導業者合法經營,如此不僅讓攤商有生意可做,還讓台中市再添一個熱門的消費景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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